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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八點及第七點附表,自108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八點及第七點附表,自108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公文下載:1.一般版pdf ;2. 可編輯文字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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