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平衡表、餘紬撥補表及用途別科(項)目如附表。
註:原公告主旨如下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平衡表、餘紬撥補表及用途別科(項)目如附表,中央政府除生產性植物折舊配合生產性植物自 108 年度適用外,其餘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內文說明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作業基金採企業會計準則適用平衡表、餘紬撥補表及用途別科(項)目如附表,中央政府除生產性植物折舊配合生產性植物自 108 年度適用外,其餘自即日生效,請查照。公文及附表下載:1.一般版pdf ; 2.可編輯文字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