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日起使用網路請購系統報支經費,為利簡化作業流程,各計畫經費行政管理費報支方式異動如下:
一.網路請購系統:「新增請購」功能之購案類別增加「計畫管理費提撥」提供報支行政管理費使用,新增購案後可直接印出原始黏存單報支行政管理費。
二.網路請購系統使用步驟如下:
依各類計畫支用通知單說明(參附件一),當計畫經費收到總務處出納組開立行政管理費收據(1式2聯)→登入網路請購系統→點選「計畫請購查詢」→點選「新增請購」選擇購案類別「計畫管理費提撥」進行請購(無請購單需列印)→建檔後列印原始憑證黏存單報支該筆購案編號→將出納組開立收據1聯浮貼於原始憑證黏存單上,另1聯以迴紋針夾於原始憑證黏存單後→主持人及助理/助教核章→主計室審核。【編輯受款人代碼-請登打「01」轉帳】。
(敬請詳參附件一各類計畫支用通知單範例、附件二請購系統計畫提撥管理費操作步驟)
三.本案承辦人如下
請購系統承辦人:吳小姐,分機:82297
補助計畫承辦人:謝小姐,分機:82094
產學合作、委辦計畫:巫小姐,分機:82092
心健中心之其他機關委辦計畫(C類):陳小姐,分機:8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