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自即日生效。
公告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自即日生效。另「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及其修正對照表請詳參公文電子檔。
1101215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含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