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因應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實施常客優惠方案措施,機關員工使用電子票證搭乘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報支費用處理方式,請依來函說明辦理,請查照。

機關員工使用個人電子票證搭乘台北捷運報支費用,按其搭乘時所使用票證之扣款金額支付,無須核算扣減回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