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

函轉行政院修正「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本次修正係依會計法第52條規定及現行支出憑證之內涵,重新界定支出憑證之範疇,請查照並依說明辦理。(公文及修正內容請詳參PDF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