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有關機關員工因公務需要使用個人定期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交通費不得報支,請查照。
行政院主計總處函以,機關員工因公務需要使用個人定期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交通費不得報支。(詳參附件公文說明)
1090427員工定期交通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