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函以,各機關(含附屬單位非營業特種基金)辦理政策宣導,請切實依預算法第62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行政院函以,各機關(含附屬單位非營業特種基金)辦理政策宣導,請切實依預算法第62條之1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公文下載:1.一般版pdf ; 2.可編輯文字版pdf
1081018機關辦理政策宣導應確實依規定辦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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