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原公告主旨如下
轉知「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名稱更改為「教育部及所屬機關 ( 構 ) 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並修正內容 , 該要點自 106年7月13 日起適用。
內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