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行政院函修正「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 及 「 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並105年1月1日起生效。
105修正公文-國外出差生活費日支數額表.pdf
105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