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規定計畫人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已依規定繳交註冊費及報名費者,因故未出席,須經函報國科會同意後,始得於出席國際會議差旅費報支註冊費及報名費。
註:最新消息於2011年4月14日公告
1000318國科會補助計畫人員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之註冊費及報名費使用規定.pdf